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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游app:《年轮》版权风暴:一场撕裂音乐行业的“原唱”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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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游app:《年轮》版权风暴:一场撕裂音乐行业的“原唱”罗生门(图1)

  《年轮》的争议并非首次。2015年,这首由汪苏泷创作、张碧晨与汪苏泷分别演唱男女声版的歌曲,作为电视剧《花千骨》插曲红遍大江南北。彼时,张碧晨版本因先于汪苏泷版15天上线,且成为剧中唯一使用版本,被公众默认为“原唱”;而汪苏泷作为创作者,其男声版虽收录于OST专辑,却因传播滞后性逐渐被边缘化。

  十年后,网红“旺仔小乔”的言论成为导火索。她在直播中多次强调“张碧晨是唯一原唱”,甚至宣称“发一百遍《年轮》也只会写张碧晨原唱”。这一言论被粉丝剪辑成短视频广泛传播,引发汪苏泷粉丝反击。7月23日,QQ音乐短暂移除张碧晨版“原唱”标签,网易云音乐则坚持标注“双原唱”,平台标注的混乱进一步激化矛盾。

  7月25日凌晨,汪苏泷对接号“SilenceRadio0917”发布声明,宣布收回《年轮》所有演唱授权,并强调该歌曲从立项之初即设定为“双原唱”。两小时后,张碧晨工作室发布长文,以“首发时间、国家级版权备案、平台宣传措辞”三重证据链,坚称张碧晨为唯一原唱,但同时宣布“告别《年轮》”。这场看似“双输”的结局,实则暴露了行业规则的致命漏洞。

  我国《著作权法》从未定义“原唱”,仅明确区分“著作权”(词曲作者)与“表演者权”(演唱者)。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指出:“原唱与否与版权归属没有必然关系,法律只保护表演者权,而非‘原唱’身份。”这意味着,无论张碧晨是否为“首唱”,其演唱权均源于与著作权人的授权合同;而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有权随时收回授权,无论合同是否到期。

  音乐产业中,“双原唱”模式并不罕见。例如,胡夏与郁可唯合唱的《知否知否》即被认定为双版本原唱。但关键在于,多版本发行需在创作初期明确规划,并通过合同固定权益分配。《年轮》项目中,大象音乐CEO李思睿公布的2015年项目邮件显示,剧方明确要求“男女双版本同步制作”,这为“双原唱”提供了行业惯例支持。然而,张碧晨工作室则援引《著作权法》行业惯例,主张“原唱=首次公开发行者”,并强调张碧晨版未在国家级版权系统登记为“演唱者”的漏洞。

  争议中,QQ音乐与网易云音乐对“原唱”标签的不同处理,暴露了数字音乐平台的监管缺失。尽管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发布《短视频翻唱标注指南》,要求商业用途翻唱需明确标注原词曲作者及原唱信息,但实际操作中,平台仍依赖制作方提供的信息,缺乏独立审核机制。这种“被动标注”模式,为网红误导性言论提供了传播土壤。

  汪苏泷收回授权的举动,被业内视为“版权意识标杆”。早在2018年,他就因拒绝《跑男》导演“免费写歌换通告”的要求登上热搜。此次声明中,他强调“尊重合作方但须维护创作者权益”,直指行业乱象:大量翻唱视频未获授权,却通过流量变现,侵害原创利益。据统计,仅抖音平台,标注“《年轮》翻唱”的视频就超过10万条,其中多数未向版权方付费。

  张碧晨的困境,折射出演唱者在版权体系中的弱势地位。尽管其版本凭借剧集热度成为大众记忆中的“原唱”,但根据《著作权法》,她仅享有表演者权,包括现场直播权、录制权等,却无法控制歌曲的著作权归属。工作室声明中“永久演唱权”的表述,实则暴露了行业对“永久”概念的误解——表演权作为财产权,其期限取决于授权合同,不存在“永久”一说。

  争议中,平台对“原唱”标签的反复修改,本质是流量与规则的博弈。张碧晨版因剧集关联性强,能为平台带来稳定流量;而汪苏泷版虽传播度较低,却代表原创权益。当网红言论引发舆论危机时,平台选择“暂时下架标签”以平息风波,却忽视了长期规则建设。这种短视行为,进一步削弱了公众对版权体系的信任。

  现行《著作权法》需增补对“原唱”的司法解释,明确其认定标准(如首次公开发行时间、创作初期多版本规划、合同约定等)。同时,应建立“多版本原唱”备案制度,要求制作方在作品发行前向版权局登记版本信息,避免事后争议。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应牵头制定《音乐作品授权合同示范文本》,强制要求明确“原唱”身份、授权范围、期限及违约责任。例如,合同可增设“原唱声明条款”,规定若制作方计划发行多版本,须在合同中列明所有原唱者名单,并经著作权人书面确认。

  数字音乐平台需引入区块链技术,建立可追溯的授权链条。每首歌曲的词曲作者、演唱者、授权范围等信息均应上链存证,用户翻唱时需通过平台API获取授权,并自动标注原唱信息。同时,平台应设立“版权纠纷调解中心”,邀请律师、行业协会代表参与,快速处理争议。

  音乐院校及行业组织应将版权法纳入必修课程,培养从业者的规则意识。此外,可通过短视频平台开展“版权知识普及周”活动,用案例解析“原唱≠版权所有者”“翻唱需授权”等核心概念,扭转公众“首唱即原唱”的认知偏差。

  《年轮》之争中,没有真正的赢家。张碧晨失去了代表作,汪苏泷背负“赶尽杀绝”的骂名,听众则失去了重温经典的机会。这场闹剧的本质,是行业在流量狂欢中迷失了对规则的敬畏。当一首国民级OST都能因标签之争被禁唱,我们不得不反思:音乐产业的未来,究竟是继续被流量裹挟,还是回归“创作-授权-传播”的理性链条?

  答案或许藏在汪苏泷深圳演唱会的谐音梗中:“深圳有影子,因为身正(深圳)不怕影子斜。”唯有行业自身“身正”,才能让音乐回归艺术本质,让版权成为保护创新的盾牌,而非撕裂创作者的利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