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像产业的商业模式与盈利模式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的运用范围越来越广,音像产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也在不断的创新,针对不断出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看法,但我只能说,这些模式使得音像产业从低谷逐渐走了出来,并逐渐走向高潮。
然而数字音像这个新鲜的名词却悄悄的走进了人们的生活,数字音像是包括移动网络、宽带互联网、有线电视网、智能终端上除了广播电视以外的带有“音”和“像”的数字化内容,以下载和点播等方式传输的文化商品。是在网络新媒体下孕育出现的音像产业新业态。音像制品的大众娱乐、文化教育等功能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数字音像产业的规范发展,将为文化传播和互联网的发展带来一场翻天覆地的革命。
还有一种模式就是,社会网络及加载广告服务。音乐公司正在将各种音乐消费体验纳入他们的商业之中,比如2008年4月从谷歌跳槽到百代音乐任数字业务部总裁的道格拉斯·马里尔认为,谷歌教给他的重要一课就是:不要聚焦在消费者的目标站点,而应该聚焦在消费者发现音乐的方式上。音乐公司也在寻找让消费者能更快发现音乐的新传播渠道,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社区网站,比如Myspace。音乐公司正在与他们一起合作,使他们成为合法的音乐产业渠道之一。“社区网络是音乐爱好者寻找乐队的最佳目标站点。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这也是他们发现新乐队的重要地方。我们要竭尽全力帮助这些粉丝比较集中地在那里寻找音乐。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Baidu Nhomakorabea们就能找到赚钱的方式。”道格拉斯·马里尔说。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新型模式,在这种模式中,音乐下载有了更多选择。音乐下载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亚马逊MP3进入了欧洲市场,拓宽了当地读者的选择方式。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在无须使用数字版权保护的情况下许可在线音乐商店销售音乐,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在任何可能的设备上播放他们的音乐。2009年1月,苹果公司首次和音乐公司签订协议,这一举动也被认为是推动音乐下载销售的一个重要举措。
音像制品不断更新变化的历史脉络表明,音像市场的发展与高新科学技术密不可分的,与时代的进步密不可分的,与传播手段的创新密不可分的。从老式唱片到录音带、录像带,从CD、VCD到今天的数字音乐,搭载于科技平台之上的不同音像载体始终承载的是文化的符号与信息。音像市场的发展只有紧跟科学技术的步伐,才能与人民群众迅速变化和提高的消费方式、消费形态相适应,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同时扩大发行、获取效益。音像市场的发展也只有与科技同步俱进,才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坚实平台。因此,多重矛盾困扰下的中国音像业必须在传播手段的创新上下工夫,在发行业态的创新上下工夫,在运用高新技术创新音像制作发行方式上做文章,在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音像发行体系上做文章。而在信息时代的今天,无论是音像传播手段创新、发行业态创新,还是发行方式、发行体系,都应该而且必须着力于音像制品的数字化,把文化业态创新落实到音像制品的数字发行上,唯有如此,才能延续音像业发生发展的初衷与轨迹,才能永葆音像业的生机与活力。
除此之外,在线音乐应该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才能吸引消费者付费。由于盗版,免费音乐占据了在线音乐的的绝对主流。但是免费音乐有很多缺点,这些缺点就是正版音乐的市场机会。首先免费音乐下载的时间比较长,找的时候也比较麻烦;二是免费音乐音质较差,消费者从中很难得到高品质的享受。因此,正版在线音乐可以通过提高品质,提供远高于盗版音乐质量的增值服务,吸引消费者。例如,正版在线音乐可以做成多媒体文件,包括完整的封面和歌词,歌词可以滚动播放。只需简单地添加一些技术手段,就可以让消费者觉得更好。除了提高音乐本身的质量,还可以将音乐和服务整合起来,通过提供音乐衍生品和衍生服务来实现正版音乐的增值。
在music access模式中。音乐公司通过与技术公司进行无缝链接以便适应不断变化的商业模式,诺基亚推出的音乐手机就是最好的例证。其他的改变主要发生在欧洲,主要涉及互联网服务商和移动运营商对数字音乐的贡献。毫无疑问,音乐产业所产生的利润将会在接下来几年与很多技术提供商共享,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硬件制造商、手持设备制造商以及其他技术公司。技术公司希望音乐产业能够为他们的服务提升价值,同时完善数字音乐的商业模式,而音乐公司看到的是他们的合作伙伴能够让音乐走进消费者的家庭和各种生活方式。正如华纳音乐集团副总裁麦克尔·纳说:“数字音乐是一个巨大的、可创造利润的产业,其数字通路包括数字网络、无线网络、宽带技术、硬件等。音乐对这种新经济也非常重要,他们都在思考如何将音乐产业融入新的市场,产生新的消费方式,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将给这种健康行为带来更多出路。”
还有一种模式是音乐的二度利用。录制音乐处在在线音乐和手机音乐的上游,为各种新式的数字音乐提供了价值源泉。音乐的消费渠道也变得越来越全面,音乐公司的赢利来源也变得更具多样性。其中,最重要的几种表现方式就是电影、广告、游戏中的音乐授权使用。音乐公司现在也正在努力改变自己,将传统推广音乐人的技巧与新的形式结合起来,使艺人更深入终端消费者,同时也使自己更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就像百代音乐首席执行官埃里奥·史克迪所说的:“我们现在不仅要销售录制产品,我们的市场行为要面向任何消费者可能消费音乐的地方,无论是数字的还是物理格式的。我们的角色不是让消费者把音乐光碟放在碟架上,而是让音乐无所不在。”
在数字音像产业不断发展的今天,为了使音像产业不断发展,创新,在数字媒体的市场上站稳脚跟,为了吸引消费者,音乐公司为消费者提供了各种可能的音乐消费方式,各种各样的商业模式也开始浮出水面,既包括iTunes、亚马逊MP3这样的自选音乐盒下载注册音乐服务,也包括像Myspace这样获得广告支持的音乐站点等。
在现阶段的数字音像产业的发展来看,调整赢利模式是不可缺少的,随着音乐的发行渠道逐步从以音像店和音像专柜为主的物理渠道过渡到以互联网和无线下载的数字渠道,音乐销售的内容也将逐步从专辑走向单曲甚至是单曲的节选。单曲更适合在网络上传播,也更适合消费者的习惯。现在大部分消费者听音乐时会选择通过手机或者电脑,他们并不在意用什么方式听,消费者觉得哪首歌最好听,听一下就行了。事实上,在绝大多数专辑里,消费者真正愿意掏钱购买的也就只有那么一两首歌曲,剩下的基本是萝卜搭白菜式的强买强卖。因此,在线音乐应该更多的表现为单曲,而不是专辑。只要唱片公司把单曲的定价控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并且能够提供非常方便的支付手段,可以相信愿意购买正版音乐的消费者一定会成为主流。
数字音像产业链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它的形成和变化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利益分配、技术更新、版权斗争、政府法规诸多因素都影响着它的产生和发展。法规环境与唱片公司的支持是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只有调动唱片公司、消费者、在线音乐服务提供商的积极性,取得三赢的局面,才能使数字音像成为人们日常音乐消费的主要选择。要充分利用新旧媒体的联合、互动,充分注重音乐产品在多条产业价值链上的充分开发。一首音乐,可以做成CD唱片、MP3、手机铃声、彩铃、MTV、网络视频和手机视频等多种产品形式,通过多条价值链接多种渠道充分传播,利用数字音像关联产业之间的互动和补充,创造最大的价值。形成多元化的音像产业链,并促使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协作和互动,是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几来,国内音像制品行业以年均40%的速度衰退,进入了低谷期,音像行业经营模式的创新不足,业态进化迟缓及盗版泛滥等因素逐渐导致音像业在市场持续下跌,所以传统音像产业遇到了极大的困难。但近十年,随着宽带互联网在我国的快速普及,电信增值、网络音视频等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音像产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只是这些发展没有在原有的音像出版单位显现,没有进入有序的管理。